——由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说起
2010年5月26日,一项重大制度开始实施,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这项制度就是《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它涉及全国100多万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求他们定期报告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以及收入、房产、投资等情况。这是我们党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应当说,包括这一制度在内的反腐倡廉系列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表明我们党反腐力度正不断加大,反腐之剑将更加锋利。
腐败好像人体内的毒瘤,任毒瘤扩散,生命就难以维持;任腐败蔓延,党的健康肌体就会被侵蚀,党就有丧失执政地位的危险。能不能解决好腐败问题,直接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是我们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我们党面临的严峻挑战。
◇ 成效问题并存:反腐不可松劲
腐败问题,并非今日才有,也并非中国独有,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一个全球性顽症。中国共产党与腐败水火不容,从党诞生之日起,就视腐败为天敌,始终对腐败保持高度警觉,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持续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有力保证了改革开放事业的顺利推进。事实证明,我们对腐败分子是真打、狠打、善打,敢于动真格,坚持严查深挖抓“老虎”,不论职务多高,只要搞腐败,就一查到底,绝不手软。特别是在实践中不断推进工作创新,努力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纠风的矫正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合力。
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目前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呈现出系统治理、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据国家统计局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2003—2010年,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满意度从51.9%提高到70.6%;认为消极腐败现象得到不同程度遏制的比例,从68.1%上升到83.8%。国际社会也给予了积极评价。
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少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比较严重,腐败案件类型、性质和作案手段等出现新变化,领导干部作风和廉洁从政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现阶段反腐败斗争正面临“三个并存”的复杂局面:一是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二是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三是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可以说,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