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克思公共服务理论的缘起
马克思的公共服务的论述主要来源于他的社会总产品分配理论。尽管在马克思的经典原著中并没有直接涉及到公共服务这个提法,但是,他在论述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原理时关于社会扣除的一系列论述却蕴涵着公共服务的深刻思想。
马克思在批判《哥达纲领》宣扬的拉萨尔的分配观过程中,系统阐述了社会总产品分配的思想。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认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总产品供给量不断增大,其中满足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共同基本需要部分(公共产品)也会相应增多。那么,社会总产品该如何分配呢?
这个社会分配的基本问题在当时有着截然不同的观点。拉萨尔提出的分配观是“公平的”分配,要求“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按照平等权利属于一切社会成员。资本主义制度是好的,主要问题就是分配不太公平。把分配制度改良一下,搞点所谓公平分配就可以了,这样资本主义私有制就永存了,剩下的只能是在分配问题上下工夫,开展公平分配就足以了。《哥达纲领》关于分配问题的一个明显倾向是宣扬拉萨尔的分配观,认为分配决定正义、通过改变分配方式实现社会正义。例如,《哥达纲领》第一条强调“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一切成员”,第三条强调“劳动的解放……要求集体调节总劳动并公平分配劳动所得”。
[1]可以看出,整个纲领极为重视分配问题,要求通过分配实现公平、平等和正义,甚至把分配问题当成了无产阶级政党活动的中心任务。
针对《哥达纲领》宣扬的拉萨尔的“分配决定论”,马克思认为“在所谓分配问题上大做文章并把重点放在它上面那也是根本错误的。”这实际上是颠倒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生产与分配的关系。马克思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
[2]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掌握在地主、资本家手里,这就决定了产品的按资分配形式,劳动者只能得到维护劳动力再生产的生活资料。要改变资本主义的不合理的分配关系,必须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改变生产资料私有制。马克思认为,所谓“公平”和“平等”都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他不仅决定不了经济基础,相反,他本身是由经济关系决定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家认为,按资分配是很公平的。但在无产阶级看来,在生产资料归资本家占有的条件下,是根本不可能实现公平分配的。所以,拉萨尔关于“公平”分配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在批判了《哥达纲领》中的分配决定论之后,马克思阐明了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原理,其中心思想集中体现了马克思公共服务理论的科学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