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选拔生代表合影。他们在基层挂职近10年,如今将被解聘而失业。新京报记者 褚朝新 摄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201名“选拔生”命运多舛。10年前,他们作为优秀大中专生被选拔到基层挂职,并纳入干部管理,工作两三年后,在有编制的情况下,可择优录用到政府机关工作,甚至被提拔为乡镇领导。10年后,他们面临被解聘辞退。(新京报6月15日消息)
一个人一生有多少个10年,按照现在中国人均寿命72岁计算,也就7个10年,这中间青春的10年无疑对一个人来说最弥足珍贵的,而广西来宾市兴区201名“选拔生”在奉献了自己10年青春扎根基层挂职,最后面临的竟然是被辞退的命运,相信很多人看到这里心痛也很愤怒:心痛的是兴宾区人事局一个简单的没有编制就把奉献这么多年的“选拔生”置之不管,愤怒的是这些选拔生挂职的乡镇竟然有113人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得事业单位编制,其中半数为乡镇官员亲属。并且个别乡镇还截留“停职”选拔生的财政工资近40万。10年挂职,10年奉献,怎一个辞退就能了结,我们该如何保障这些深入基层大中专学生的权利,笔者认为这个是需要认真给予解决的问题,不然以后谁还愿意继续深入基层,更不用说去中西部地区了。
又是一年毕业时,从1999年开始,中组部等就联合发文,提出鼓励大专学历以上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深入农村工作,经过这么多年的实践,一批优秀的大学生扎根基层,对广大基层地区的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一定程度上缓解大学生的就业压力,在如何保障下基层大学生权利方面,国家及各省市都出台了若干规定,如年初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就提出了对于下基层的大学生在就业方面,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录取;就学方面,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十分。2007年四川省就规定:凡是“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并且考核优秀的,可不通过公开招考,直接录用公务员”等。
应该说,各地的规定对于保障下基层大学生的权利提供了依据,然而在执行力上,在贯彻落实方面,我们总会遇到很多问题,特别越是基层单位,困难越大、问题越多、执行力越弱,最终导致的是规定变成一纸空文,大学生的权利没有办法给予保障。在这里,笔者认为要建立两个制度:一是权利保障跟踪制度。对于出台的保障措施,各地主管部门要及时跟踪,了解执行情况。二是权利保障反馈制度。各级政府要设立渠道,及时倾听基层大学生的声音,遇到问题要及时给予解决,切实维护好下基层大学生的权利。(侯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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