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汉市纪委21日发出通报,对造成武汉城区严重渍水的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四名水务部门责任人遭到处分,其中水务局分管副局长被免职。(7月22日人民日报)
据悉,武汉市此次对“渍水事件”予以严肃追责,是对政府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精神懈怠、能力不足的警示。所以,当处理结果甫一公布,立即引来满堂喝彩,有人甚至感慨道:城市逢雨成海,政府终于不再把责任推给老天爷,也找起人的原因了,终于杀鸡给猴看了。
然而,笔者对这种所谓的问责却并不认同。众所周知,城市内涝并不是今天才出现的,十几年前乃至数十年前就已有之,只不过现在爆发得面更广、灾情更严重而已,而造成城市内涝最根本、最直接的原因,根本不是政府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而是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先天不足,才埋下如今大面积排水不畅的祸根。
换言之,造成“城市海洋”的根本原因是历史欠账所致,罪不在现任官员。现在把问责的矛头一股脑指向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不但不公平,还有推卸责任、找“替罪羊”之嫌。因为此次武汉成“海”,委实成为国人的一个笑料,令该市方方面面、头头脑脑颜面尽失,所以才不得不祭出“问责”的法宝,以挽回自己和武汉的面子。再说,作为某个部门的领导,根本没有城市规划、建设的决策权,把问责指向职能部门显然是城市管理决策者的卸责之举、脱身之计。
从这点来看,倘若真的要问责的话,首先就该打城市管理决策者的板子。可现实告诉我们,作为一个城市的最高领导甚少有人会为决策失误承担责任,更遑论自行引咎辞职了。在这种情况下,职能部门代人受过、“替罪羊”屡屡出现也就不可避免了。
当然,笔者并不是不赞同对渎职者问责,关键要搞清楚哪些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哪些是职能部门管理失误或不到位造成的,然后再根据损失、责任的大小进行问责,这才是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态度,被处理的官员也才会心服口服,才会引以为戒。
不过,笔者认为,作为城市管理决策者当务之急并不是挥舞问责的大棒,图一时之快,而是要痛定思痛,静下心来认真检讨城市规划存在哪些问题,特别是要好好反思哪些是短期行为,哪些是政绩冲动,哪些是急功近利之举,并下决心偿还地下管网建设的历史欠账,花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打造一个像巴黎那样的地下管网,这样也就不会出现“城市海洋”之类的囧事了。
有哪位城市管理的决策者有这样的气魄和壮举?我们期待着第一个吃螃蟹者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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