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开办养老服务机构明年有门槛
来源:东南网 2011-11-29 编辑:黄水来
要定期为老人检查身体 《办法》还要求,养老机构要定期编制老年人营养食谱,合理配置适宜老人食用的膳食。定期为收住的老年人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对患传染病的老年人,机构应当按规定及时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并通知送养人。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定期对老年人使用的餐具和住处进行消毒,定期清洗老年人的被褥和衣服。 除经民政部门同意外,养老服务机构不得收住非老年人。 用地有优惠床位有补贴 “在用地方面的优惠,是该《办法》的一大亮点。”民政局有关人士说。 《办法》明确,对新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用地,经批准,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优先供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用有偿方式供地的,给予适当优惠。不过,未经依法审批,不得改变其性质和用途。 据介绍,目前,厦门已有床位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此次还将尽量提高扶持标准,同时增加床位综合责任险补贴、“三无”“五保”和“有特殊困难老人”入住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补贴等新的补贴种类,解决部分困难老人的养老需求。 民政局将与财政部门协商,制定具体的补贴办法。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