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要求政府部门会议不超1小时
来源:海西晨报 2012-12-12 编辑:唐丽萍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光豪)全市性重要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半天;部门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1小时;开竣工庆典活动,尽量不超过20分钟。 昨日,根据中央、省委、厦门市委精神和落实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于伟国的指示要求,厦门市召开改进机关文风会风座谈会。 厦门市委常委、秘书长臧杰斌出席并讲话。他说,改进文风要突出“短、实、新”;改进会风要突出“精、细、严”;发文简报要突出“准、快、少”;转变作风要突出“真、深、情”。 [严控会议数量] 可开可不开的会议要坚决不开 臧杰斌表示,要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加强会议审批。除市委全委会、市政府全体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重要部署和安排部署全市性重要工作的会议外,一般不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召开会议。部门的全市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严格控制党委、政府及部门举办各类庆祝会、纪念会、庆典、论坛、研讨会等。 要创新会议形式,对那些可开可不开的会议要坚决不开,提倡合并召开或套开会议,提倡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会议。 [严控会议时间] 开竣工等庆典活动不超20分钟 臧杰斌表示,要严格控制会议时间,除有具体规定和要求的市党代会、市委全委会、市政府全体会议、市“两会”等会议外,以市委或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重要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半天;部门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1小时;开竣工等庆典活动尽量不超过2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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